第三期溫室氣體減量明公聽會 環團:應說明各部門如何提升至減量30%
2025/02/11 | By 經濟日報明天環境部、經濟部、內政部、交通部、農業部等將召開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(草案)公聽會,就2030年減量目標加嚴至28±2%並說明各個部門別的規畫。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、地球公民基金會、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今天共同發布聲明表示,應依法公布2026至203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總量,也要求莫以境外碳權作為減量手段。
環境部明天將召開公告「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」公聽會,環保團體表示,相較2022年年底提出的24± 1 %,本次目標加嚴至28±2%,但仍未見其科學依據,是否已考量2024年1月底時,氣候憲法訴訟強調的「巴黎協定」升溫限制及剩餘碳預算,且若仔細盤點各部會個別目標,減量幅度僅能達到27%,而非30%,應具體說明各部門如何提升至減量30%,莫以境外碳權作為減量手段。
此外,「氣候法」明定環境部應訂定5年為一期的階段管制目標,但這次僅公布203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總當量,顯不符合氣候法規定,也與第一期及第二期的階段管制目標公告項目不一致,環境部應修正草案,納入2026年起至2030年止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總當量,並再次踐行氣候法第10條所定的程序要求。
該聲明指出,經濟部提出在2030年再生能源占比達到30%、燃氣占比達到49%時,可將電力排放係數由2023年每度0.490公斤,削減至每度0.319公斤。若藉由屋頂光電義務門檻下修、財務誘因再設計實踐潛力達到光電40GW,基於自然資源治理及利益共享模式突破地熱瓶頸達到2GW時,再生能源占比可提升至36%,並將燃氣占比控制在50%以內,燃煤發電則提前降至15%,如此可將可讓電力排碳係數提前削減至每度0.3公斤以下。
該聲明也表示,占台灣製造部門排放量一半的鋼鐵、石化與水泥業,因應國際產業變化情勢,搭配政府產業轉型與循環經濟政策,促使三大耗能產業產能於2030年前減少20%左右,並藉由碳費、效能標準、低碳公共採購、轉型金融等政策工具的搭配,促使諸如氫能煉鋼、電氣化裂解等低碳製程商業化,可將製造部門階段目標由原設定的1.17億噸加嚴至1.1億噸,當產能規模調整與低碳製程導入,才是製造部門減碳旗艦計畫。
最後也指出,運輸部門所提出的減幅,為主要排放部門中相較於2022年排放量最不具企圖心者,若可搭配訂定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所授權的運具效能標準制定,規範各廠牌新售車輛的每公里平均排碳量上限,2030電動車輛市售比可高於官方設定的30%。若2030年私有運具減少5%、電動車輛市售比達到45%,則可進一步將該部門減量幅度可多減7%,較當前目標多減250萬噸。